学生军训实施细则
时间:2017-03-01 作者: 点击:4023 次
根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军训是学生的一门必修课,也是培养人才的一项重要措施,初一、高一学生必须参加军训计划规定的课目训练,并进行考试、考核。成绩计入学业考核档案。
二、训练必须严格执行条令、条例,要加强组织纪律性,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尊重教官,团结同学。训练、听课应整队集合,进出操场、课堂必须喊报告。严格考勤制度,不得擅自离队,有事须报告请假。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三、严肃军容风纪,树立良好道德风尚。严格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训练上课必须统一着装,违者不得进入操场,不得喧哗,衣着整齐,仪表端正,讲究文明礼貌,不讲脏话、粗话,操课时,男生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不留长发、胡子,女生不穿裙子、高跟鞋、不化妆、不佩带饰物,严禁吸烟、赌博,不准饮酒。
四、严格执行作息制度,按时出操、训练、不得喧哗、打闹。
五、训练中应注意安全。
六、学生除刻苦完成各项军事科目训练外,应积极参加文娱体育活动,丰富训练生活,军训中适时进行歌咏比赛等。
七、学生因病及其他特殊情况暂不能参加训练者,由家长向班主任说明情况和提供疾病诊断书,方可准假。
八、训练中出现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顶撞教官和老师等严重违纪的行为,学校将其退回,不予录取。
九、本细则解释权归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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