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松花江中学 临 时 工 管 理 规 定
时间:2017-03-15 作者: 点击:4332 次
吉林松花江中学
临 时 工 管 理 规 定
一、要爱岗敬业、爱校如家;要有责任感、事业心。
二、按时上岗不漏岗,不早退。
三、工作时间不允许喝酒。因喝酒耽误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将予以辞退。
四、人人必须主动参加学校考勤。每人每月考勤累计出现5次迟到、早退情况,扣发1日工资;每人每月考勤出现1次旷工情况(病、事假除外),扣发1日工资;长期不参加考勤者视为主动放弃工作,学校将予以辞退。
五、专业技术工种施工要严格遵照专业技术操作规程,否则后果自负。
六、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学校将予以适当奖励;因个人原因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对学校声誉造成重大影响的,学校将予以做出适当处罚或者直接辞退。
本《管理规定》适用校园内所有临时工;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吉 林 松 花 江 中 学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