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学生处理条例(初中)
一、总则
1、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贯彻实施《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特制定本条例。
2、学校各职能部门,班主任和教职员工都要把加强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放在首位,坚持对违纪学生以批评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群策群力,把学生各种违纪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关于一般违纪行为的界定
1、不尊重教职员工。
2、在教室、楼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在校内玩扑克,在教室或楼道内做体育活动。
3、随地乱扔果皮、纸屑、快餐盒、剩饭等杂物。
4、浪费粮食,浪费水等。
5、在室内、墙上、桌椅上乱刻乱画,涂抹校内宣传品等。
6、未经允许进入办公室、外班教室、实验室等。
7、迟到、早退,或不按时离校。
8、逃避卫生清扫或公益劳动。
9、举止不文明,口出脏话,给老师、同学起外号、起哄。
10、在校园内骑车,不按指定点存放车。
11、服装、发饰、发型不合要求。
12、进营业性舞厅、电子游戏厅。
13、私自将校外人员约进学校。
14、不按要求带齐学习用具。
15、课上随便讲话,影响老师及同学。
16、不按时、不独立完成作业。
17、不按规定上体育课。
18、集会时随便讲话、乱鼓掌、起哄等。
三、关于严重违纪行为的界定
1、重犯三次以上一般违纪行为。
2、不接受正确批评,顶撞辱骂老师。
3、旷课三节以上(包括早自习、早操、升旗、及集体活动)。
4、考试作弊。
5、打架斗殴,寻衅报复或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6、吸烟。
7、偷窃。
8、结交不良朋友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9、携带凶器进校园。
10、传看不健康书刊、影像、信息等。
11、在公共场所违法乱纪、不遵守公共道德。
12、其他严重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行为。
13、私自离家出走,或夜不归家、归宿。
四、关于对违纪学生的处理办法
1、惩罚种类
(1) 批评教育(由班主任、年级组处理);
(2) 警告;
(3) 严重警告;
(4) 记过;
(5) 记大过;
(6) 留校查看。
2、处分办法
(1) 批评教育:对一般违纪者,由班主任、年级组进行批评教育。
(2) 警告:对严重违纪一次者,本人认错态度好,家长配合好的,可由年级组处理并给于警告处分,记录在案。
(3) 严重警告:严重违纪两次或两次以上者,或违纪程度严重者,已有警告处分的,由年级组上报学生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记录在案。
(4) 记过处分:三次以上严重违纪,且有严重警告处分者,由年级组报请学生处审批,给予记过处分,记录在案。
(5)留校察看:多次严重违纪,且态度恶劣,家长不予配合,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极坏。由年级组报学生处,由学生处报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记录在案。
五、关于严重违纪行为 -— 打仗的处理细则
1、双方发生矛盾,给予先动手打人者警告以上处分。
2、手持棍棒、砖头、凶器打人或两人(或以上)打一人者,给予记过以上
处分。
3、唆使他人协助自己打人,唆使者和参与者同受警告以上处分。
4、勾结校外人员参与打架,本人受记过以上处分,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5、当他人发生矛盾,在场者不但不劝阻反而起哄,拉偏手,助威者(未动手)
受警告以上处分。
6、到低年级寻衅闹事欺侮同学者,依据以上规定加重处分。
7、对于违纪学生的处理,主要依据违纪事实及本人对错误认识的态度,以
及家长和学校的配合情况。
8、以上规定仅限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如:造成伤、残,或破坏公物、干扰学校秩序、毁坏学校声誉),如造成严重后果,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包赔损失,并报请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六. 关于撤消处分
撤消处分的权限与决定处分的权限相同。
受警告、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同学,需在毕业前自己提出撤销处分申请,由班主任、科任老师、年级主任签字,上报学生处。学校将根据其表现,决定是否予以撤消处分,并在全校公布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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